102年「中華希望盃」羽球錦標賽 競賽規程

2013-01-28


102年「中華希望盃」羽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圖片來源: 中華希望羽球協會


102年「中華希望盃」羽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壹、宗 旨:為響應政府提倡全民休閒活動,推動羽球運動普及化,提升羽球運動水準 ,特舉辦本次比賽。

 

貳、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中華民國羽球協會

 

參、主辦單位:台中市體育會羽球委員會、中華希望羽球協會

 

肆、協辦單位:國立中興大學、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台灣省體育會羽球協會、台中市體育總會、台中市體育會、台中市各羽球館、胡志成(老師、作家)

 

伍、贊助單位:勝利體育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桃源戶外有限公司、四季精品百貨有限公司

 

陸、比賽日期:102年3月9日(星期六)至3月10日(星期日)

 

柒、比賽地點:中興大學體育館二樓羽球館【木質地板】、地址:台中市南區國光路250號

 

捌、報名資格(同意刊登姓名在賽程、比賽結果名次欄、同意投保、同意刊登比賽及參賽當 日之相關照片):

一、凡愛好羽球運動人士,皆可報名,不限地區與國別。
二、凡報名者及聯絡人領隊等,均視為同意由本會將姓名刊登在本會及相關運動訊息
網站及秩序冊上,以利核對是否正確及使賽程順暢。
三、因有「由本會自行負擔費用」,為參賽人員辦理投保場地保險,故視為報名之參賽人員均授權同意由本會直接提供姓名、出生年月日、及身分證字號、電話號碼供保險公司辦理承保手續,如參賽者未提供完整的以上全部個人資料,本會有權決定不予投保。
四、凡參賽選手及到場人員,均同意本會刊登比賽當日一切活動相片及影像。
五、如果不同意本會為上述第2點、第3點、第4點之處理者,則請自行決定不予報名;故凡報名者均視為同意本會為如上處理;本會特表示感謝配合。

 

玖、比賽項目: 
註1:本會所受理各組報名隊數以各組最前面的25隊(人)為限,但本會仍保有受理更多隊伍報名之權限。 
註2:就國小、國中、高中、大專、公開等團體組每人僅限報其中一組團體組,但得再報公開個人組;報公開團體組得再報公開個人組;報公開個人組得再報公開團體組。 
註3:凡報名獎金組者,除國小組以外,均不得再另報名參加一般獎品類組。
註4:如有以年齡區分組別者,各組年齡歲數均以102年減出生年次計,不計月、日,每人均須各超出該組歲數。例:102-72年次=30 得報名30歲組。

 

拾、比賽項目及競賽辦法:

一、獎金類組: 【獎金均為新台幣;獲獎勵者得申請本會發給獎狀;甲組球員亦得參加獎金組,除公開團體混雙組外,各組均不得兼點;各點均須打完,二隊間比勝負以累計總分數計算勝負,例如打三點者,每點都得30分,三點計得90分者為勝;如分數相同者,以勝點數多者為勝】

 

甲、團體組:
(一)、國小團體組:(不分年級;打三點);報名費500元,(如組聯隊者限至多僅能由二所 學校組成)
1. (1)、國小男生組:打序採雙、單、雙 (2)、國小女生組:打序採雙、單、雙 註1:以上每隊限報人數為5人以上,7人以下;單雙均不得兼打。 註2:獎金:第1名6千元、第2名4千元、第3名3千元、第4名2千元。
(二)、國中團體組: (不分年級;打三點) 報名費500元 (1)、國中男生組:打序採雙、單、雙 (2)、國中女生組:打序採雙、單、雙 註1:以上每隊限報人數為5人以上,7人以下;單雙均不得兼打。 註2:獎金:第1名8千元、第2名4千元、第3名3千元、第4名2千元。
(三)、高中團體組: (不分年級;打三點) 報名費500元 (1)、高中男生組:打序採雙、單、雙 (2)、高中女生組:打序採雙、單、雙 註1:以上每隊限報人數為5人以上,7人以下;單雙均不得兼打。 註2:獎金:第1名8千元、第2名4千元、第3名3千元、第4名2千元。
(四)、大專團體組:(打三點) 報名費800元 (1)、大專男生組:打序採雙、單、雙。 (2)、大專女生組:打序採雙、單、雙。 註1、女生得報打男生組,男生不得報打女生組。 註2、以上每隊限報人數為5人以上,7人以下;單雙均不得兼打。 註3、獎金:第1名1萬2千元、第2名8千元、第3名6千元、第4名3千6百元。
(五)、公開團體組:(打五點,採男女混合組隊) 報名費2千元 1、打序採男單、女單、女雙、男雙、混雙。 2、女生得報打男生組,男生不得報打女生組。 3、混雙得由男單、男雙、女單、女雙中之人兼打;但男單與男雙不得兼打、女單 與女雙不得兼打。 4、以上每隊限報人數為6人以上,10人以下。 5、獎金:第1名6萬元、第2名4萬元、第3名2萬元、第4名1萬元。

 

乙、個人組: 
(一)、 公開個人組:【每一人限報其中一組】單打報名費400元、雙打報名費500元。
(報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大專、公開等團體組者得再另報名公開個人組)。
(1)男單: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 7,000元,第三名4,000元。
(2)男雙:第一名16,000元,第二名10,000元,第三名6,000元。
(3)女單: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 7,000元,第三名4,000元。
(4)女雙:第一名16,000元,第二名10,000元,第三名6,000元。 
(5)混合雙打:第一名16,000元,第二名10,000元,第三名6,000元。

 

 二、獎品類組(即一般組): 【每位球員限報獎品組其中一組;凡報名獎金組之任何其中一組者,均不得再報名獎品類組;】。

(一)、團體賽:報名費1千元(採男女混合組隊)
2. (凡甲組球員在41歲以上(含41歲)者始得參加此組,又每隊最多僅能報一位41歲以上甲組球員,且限打第一點) 【各點均須打完,二隊間以總分數多者為勝,總分相同者,以勝點多者為勝】 1、青年組:年齡13歲數以上 (1)第一點混雙(2)第二點男雙(3)第三點男雙。 2、壯年組:年齡30歲數以上 (1)第一點混雙(2)第二點男雙(3)第三點男雙。 3、中年組:年齡40歲數以上 (1)第一點混雙(2)第二點男雙(3)第三點男雙。 4、機關團體組(不分年齡):(1)第一點混雙、(2)第二點男雙、(3)第三點男雙 註:如上每隊限報人數為6人以上,8人以下。

(二)、個人賽:報名費400元(甲組球員不得參加此組) 1、 男子雙打:(1)15-29、(2)30-39、(3)40-49、(4)50-59、(5)60以上歲組 2、 女子雙打:(1)15-29、(2)30-39、(3)40以上歲組

(三)、國小組:報名費200元【報名國小團體組者,得再報名國小個人賽之其中一組;但報國小獎品組(即一般組)僅能報打單打或雙打其中一組;獲獎者得請求本會發給獎狀】 
(1).國小男生單打組:3年級、4年級、5年級、6年級。 
(2).國小女生單打組:3年級、4年級、5年級、6年級。 
(3).國小男生雙打組:3年級、4年級、5年級、6年級。 
(4).國小女生雙打組:3年級、4年級、5年級、6年級。 拾壹、獎勵:
(頒發獎牌、獎品、獎金之總名次、金額等,由主辦單位視報名人數決定,不得異議)。

一、獎金組之參賽隊伍(人)按所得名次依上所示頒發獎金。
二、獎品組(即一般組)之參賽隊伍(人),按下列名額錄取,並頒發獎品:
(一)、五隊(人)者,錄取二名
(二)、六隊(人)或七隊(人)者,錄取三名
(三)、八隊(人)或九隊(人)者,錄取四名
(四)、十隊(人)或十一隊(人)者,錄取五名
(五)、十二隊(人)或十三隊(人) 以上者,錄取六名

 

拾貳、報名方法: 
1.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2年2月5日(星期二)止(以郵戳日期為憑)。 通訊報名地址: (403)台中市西區五權路2之106號10樓
聯絡人:王渤仁 手機:0975-961539 (一律採現金袋附報名表,並掛號通訊方式報名,謝絕電話及傳真報名) 
2.報名確認方法:預計於102年2月18日(星期一)以前上網公告已報名隊伍及人名,請予核對,如有不符,請抽籤日前聯絡。 
3.102年2月22日(星期五)下午3時抽籤。
4.公告賽程:預計於102年3月5日(星期二)以前公告。
5. 請點此下載報名表

 

拾參、報名費用: 
1.請見以上各組別所示 2.報名費請於報名時繳交,一律使用現金袋附報名表方式報名;寄款人姓名請以參賽人 名義,報名表務必填寫聯絡人及電話號碼,填寫務必須字跡工整、清楚,以利核對。

 

拾肆、抽籤日期與地點:
 (一)時間:102年2月22日 (星期五) 下午3:00
 (二)地點:(403)台中市西區五權路2之106號10樓 
 (三)統一由大會抽籤,不得異議 (除本會同意以外,抽籤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球員名單)

 

拾伍、比賽用球:勝利比賽級羽球(VICTOR)

 

拾陸、競賽規則:
(一)、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審定公布之最新羽球規則,如對規則解釋有爭
議由本會技術(審判)委員會解釋之。
(二)、視報名隊數採循環、單淘汰或雙敗淘汰賽制。
(三)、每場(點)以三十分計算,十六分交換場地,先得三十分者為勝,不加分。
(四)、比賽組別與賽程視報名隊數多寡而定作調整,並由大會做最終之決議,不得異議。
(五)、團體賽出賽名單於賽前30分鐘前提出,逾時以棄權論(依大會掛鐘為準)。
(六)、參賽選手逾時比賽時間5分鐘不出場者以棄權論。
(七)、團體賽各隊出賽名單不得輪空,自輪空點及後均以30比0計算(證件不足時亦同)。
(1).兩隊勝負尚未分出之前,出賽單位各點若有運動員缺席時,視同空點(雙打時僅一名運動員出賽亦屬空點)。空點一經判定,則不論該場已賽勝負如何,一概判為對方之勝場,其比數之計算為90:0(以三點者為例)。若出賽選手不足時,應於排點前向大會申明,並告知對方後,只可將選手排在前面各點,中間不得有空點,後面未排之各點均判為對方之勝點(若未告知時,則該場比賽亦視為空點,而判為對方之勝場)。空點經判定後,僅該場判為負場,其前已賽成績依舊保留,亦不取消往後之賽程。
(2).出賽時,雙方運動員必須全體列隊,核對各點出賽運動員身份無誤後,開
始進行比賽。比賽結束前,若出賽運動員有人、證不符之情況得再次要求
核對運動員身份。
(八)、如採循環賽制者,於遇三隊或三隊以上積分相同時,以積分相同之相關各隊比賽結果,依下列先後順序判定:
(1) (總勝分) ÷ (總負分)之商大者獲勝
(2) (勝點數) ÷ (負點數)之商大者獲勝 (3)如仍無法判定名次時,則由裁判長主持抽籤決定
(九)、務必攜帶貼有相片文件正本以備查詢,若提不出證件者,裁判可判其棄權。
(十)、凡發現冒名頂替或資格不符者,裁判員可立即取消比賽資格。
(十一)、各組隊數五隊(含)以上才予比賽。
(十二)、如報名隊數過多,場地不足時,本會得另擇其他場地進行賽程,不得異議。
(十三)、參賽球員逾比賽時間五分鐘(時間以大會所掛時鐘為準)不出場者以棄權論。

棄權後之其他賽程得依其賽程再繼續比賽。如遇賽程提前時,請依大會廣播出賽,如有特殊事故得依賽程表時間出賽,並不宣判棄權;但如遇賽程拖延,經大會廣播出賽二分鐘內仍未到場比賽者,即宣判棄權,不得異議!

 

拾柒、申訴規定:
 (一)、對於另一方參賽運動員資格不符、冒名參賽或其他競賽申訴,得先以口頭提出 申訴,並於比賽結束後 15分鐘內,向裁判長提出書面申訴,未依規定時間內 提出者,不予受理。書面申訴應由該代表隊領隊、教練或選手簽名方予受理, 裁判長受理申訴後應立即將申訴案送請本會技術委員(審判委員)審議,其判 決為最後終結。
 (二)、任何申訴均須繳交保證金新台幣2,000 元,如經裁定抗議成立時,退還其保 證金;如經裁定其申訴事實不成立時,沒收其保證金,不得異議。

 

拾捌、比賽賽程排定後公佈於中華希望羽球協會網站 www.hopebadminton.com.tw

 

拾玖、若有未盡事宜或爭議事項均以本會決定為標準。 附則:患有高血壓及心臟病與突發性疾病者,請勿報名參加。

 

RELATED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