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奧會短片徵選活動-我心中的運動楷模

2014-05-10

 

我心中的運動楷模-短片徵集

 

一、活動簡介:

我國羽球選手程文欣獲國際奧會提名,當選2014年南京青年奧運會「運動員楷模」的殊榮,本獎項全球僅37位獲選,其中包括知名田徑運動員劉翔、高爾夫運動員Grace Park等都列於其中,這批楷模受邀於南京青奧會期間參與一系列「運動員楷模」宣傳活動。足以作為運動員的楷模,必定擁有堅定的意志與特殊表現,本活動希望藉由這份榮耀,與熱愛體育運動的全民共享,同時我們也希望能夠拋磚引玉,發掘我們周邊更多感人的運動楷模,相信這些故事一定可以吸引更多人支持、幫助體育運動的發展,特辦理此活動配合宣傳。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三、主辦單位: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四、贊助單位:勝利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庫

五、活動時程:

報名收件:即日起至2014年6月29日24:00止

初審入圍公告:2014年7月14日

線上人氣票選:2014年7月14日至2014年7月25日24:00止

複審入圍及網路人氣獎公告:2014年8月3日

頒獎典禮:預計2014年8月中以前,配合南京青奧授旗典禮

 

六、參賽作品規範:

1.影像:

(1)長度以90秒為限。

(2)不限題材、內容、人物與素材。

(3)運用視覺語言,製作詮釋以「我心中的運動楷模」為主題的短片。

(4)影片中不得出現參賽者姓名及資料。

 

2.音樂素材應以下列方式選擇:

(1)自行創作。

(2)自創用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全球分享網站(Common Content, commoncontent.org),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

(3)其他取得合法授權之音樂。

 

3.人物素材:

不限,惟如使用名人為短片或動畫之主角影像,均需獲當事人肖像權之授權。

4.著作授權:

(1)參賽者同意參賽作品採用創用CC(Creative Commons,creativecommons.org.tw)

「姓 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3.0臺灣版」授權條款釋出影片,並永久無償授權中華奧會宣傳與非營利使用,範圍如下:參賽者應授權主辦單位利用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音樂、相關海報與劇照、影片定格畫面、影片部分畫面)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2)參賽作品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同意其著作或權利於參賽作品中,依創用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3.0臺灣版」授權條款授權,並提供中華奧會宣傳與非營利使用,範圍包括利用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音樂、相關海報與劇照、影片定格畫面、影片部分畫面)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七、參賽方式

1.參賽組別:依參賽者身份分「青少年組」與「社會組」。

青少年組-限年齡在滿14足歲,未滿19足歲之在學青少年。

社會組-一般社會大眾均可參加。

2.參賽短片於時限內可包含動畫、影片、照片、文字、旁白、音樂等素材,作品需隨附完整之報名表及不超過150字以內之說明短文。

3.參賽作品一律經由網路報名及上傳。參賽者請先自行於各大網路影音平台上傳作品,再於徵件期限內至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表回傳,完成報名手續,作品請寄[email protected]

 

八、評選及獎勵

截止收件後,開始進行參賽作品之評選,評審流程分為資格審查、初審及複審三個階段。

(1)資格審查

由主辦單位依「電影片分級處理辦法」及本活動之相關規定,對參賽作品進行審核,並淘汰屬於限制級、輔導級,或具誹謗、人身攻擊之參賽作品。

(2)初審

由主辦單位邀請相關專業人士,擔任初審評審委員,就通過資格審之參賽作品進行初審。初審階段,從青少年組及社會組中,擇優數件作品,進入複審。屆時於活動網站進行人氣票選。初審作品評分標準:主題契合及故事內容(40%)、創意概念(30%)及視覺表現(30%)。

(3)複審

由主辦單位邀請相關專業人士,擔任複審評審委員,根據初審入圍名單,選出複審得獎作品。複審入圍作品將於各組選出首獎1名及優選3名。複審結果屆時將於頒獎典禮上公告,同時複審評審名單也將於成績公佈後於官網公佈。複審階段評分標準,由該階段評審委員討論後訂定。

 

(4)獎勵

※每位參賽者皆可獲得贊助商所提供之精美紀念品乙份

青少年組:

1.首獎(1名) 獎狀、由本會安排招待2名機票食宿前往參觀2014南京青年奧運會6天5夜之行程並提供青奧代表團裝備(南京青年奧運會於103年8/16-28中國南京舉行)、贊助商所提供之紀念品

2.優選(3名) 獎狀、獎金1萬元、贊助商所提供之紀念品

3.最佳人氣獎(1名) 2014南京青年奧運會吉祥物乙套及、贊助商所提供之紀念品

社會組: 

 1.首獎(1名) 獎狀、由本會安排招待2名機票食宿前往參觀2014仁川亞運會6天5夜之行程並提供亞運代表團裝備(2014仁川亞運會103年9/19-10/4 韓國仁川舉行)、贊助商所提供之紀念品

 2.優選(3名) 獎狀、獎金1萬元、贊助商所提供之紀念品

 3.最佳人氣獎(1名) 2014仁川亞運會吉祥物乙套、贊助商所提供之紀念品

 

為鼓勵民眾參與本活動人氣網路票選活動,票選活動將隨機抽出所有參與票選之20

位民眾(得獎人不得重複),提供紀念品乙份。

※主辦單位有權保留變更獎品內容之權力。

 

九、其他注意事項

1.參賽者須詳閱比賽辦法等相關規範與說明,參賽者、入圍者或得獎者若有參賽資格不符、作品不實、違反著作權法、違反本報名須知規定或其他法令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並自平臺移除其作品、追回其已領取之獎狀、獎金、紀念品,參賽創作者均不得有異議,同時名額不遞補。如因此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及所產生之法律責任,參賽創作者須負完全之法律責任。

2.入圍作品須同意提供中華奧會宣傳與非營利推廣使用,範圍包括利用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其使用方式及次數均不受限,均不另給酬,參賽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3.複審入圍通知及頒獎:複審審查作業完成後,主辦單位將告知複審入圍者於指定時間至頒獎典禮現場。各組獎項得獎者屆時須憑身份證及複審入圍通知領取獎項。

4.本活動蒐集的個人資料姓名、聯絡電話、聯絡地址、手機號碼、電子郵遞及其他任何可辨識資料本人者等由中華奧會蒐集,僅限於辦理本活動及主辦單位行銷使用。有關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會員個人資料內容部分,投稿者之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得以書面通知,或於週一至週五09:00~18:00撥打活動服務專線告知,請洽(02)8771-1497中華奧會聯絡組彭先生。

5.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活動辦法之權利。

6.短片徵選活動網站:http://sport.29230696.com/#features